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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初中同学微信聊天起争执 将对方砸成重伤获刑三年

来源:红网 作者:郭秀峰 编辑:王津 2014-05-09 16: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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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醴陵5月9日讯(通讯员 郭秀峰)本是在一起读过初中的同学,因微信聊天时发生口角,为泄愤手持螺纹钢筋将对方头部砸成重伤。5月8日,经湖南醴陵市检察院公诉,刘某弘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判决支付被害人各项损失71610元。
  
  现年31岁的刘某弘,醴陵市人。刘某弘原本与被害人张某系初中同学。2013年9月22日下午5时许,刘某弘与张某因微信聊天发生口角,为此心怀不满。

  次日中午,刘某弘赶到张某在醴陵市城区经营的一理发店找其理论,并与之发生争吵。争执中,刘某弘随手拿出一根螺纹钢筋朝张某头部砸了一下,导致张某受伤倒地,随后刘某弘逃离现场。

  经鉴定,张某所受伤为重伤。住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49000.36元,案发后,刘某弘通过其亲属赔偿张某各项损失53000.36元。本案审理期间,张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经法院审理,判决支持刘某弘依法赔偿张某医疗费等各类经济损失71610.36元(含已支付53000.36元),另需支付186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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