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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举报后,该局迅速联合公安出动执法人员7人,执法车辆2台,前往车站北路一燃气销售店内进行检查。该店规模不大,店内燃气具产品种类不多,大部分为包装上印有“迅达”“xunda”字样的燃气灶,堆放在店正门靠里墙的位置。经清理,店内共有印有“迅达”“xunda”字样的燃气灶22台。技术人员当场确认:4台燃气灶包装上标有“迅达”“xunda”字样、产地显示是“佛山市”,而“迅达”公司地址实际在湖南湘潭市;其他18台燃气灶内部构造也有人为改动,需要取样回公司进行鉴定。
该局依法对该店22台标有“迅达”“xunda”字样的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燃气灶进行扣押,该店也将因违法行为受到应有的处罚。在此,市工商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燃气类产品一定要认准品牌,杜绝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