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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守盛主持省委常委会议 要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唐婷 编辑:何冰 2014-07-01 07: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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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守盛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

  审议通过“贯彻好干部标准”等文件

  要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

  本报6月30日讯(记者 唐婷) 今天下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贯彻好干部标准”等加强党的建设的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

  省领导杜家毫、孙金龙、黄建国、李微微、郭开朗、陈肇雄、许又声、韩永文、孙建国、易炼红、张文雄、于来山、葛洪元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贯彻好干部标准强化正确用人导向的决定》、《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规则(试行)》、《2014-2020年湖南省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规则》。

  会议指出,制定和出台这3个文件,是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也是我省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重要制度成果,对于加强全省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深刻领会和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是做好组织人事工作,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根本要求,坚持“好干部”标准,是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需要,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望。要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讲原则、讲规矩、讲程序,真正做到因事择人、量才授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真正做到看实绩不看关系,看德才不看背景,看民意不看亲疏,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以正确的用人导向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要加强、改进、完善和创新我省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在全社会大兴识才、爱才、敬才、引才、育才、用才之风。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决策程序和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规则、按程序办事,不断提高决策水平。要更加重视基层、强化基层、服务基层,整合各级各方面力量和资源,着力帮助基层党组织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会议听取了省政府机构改革“三定”工作、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的汇报。会议指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是今年深化改革的“重头戏”,要统一政策要求,确保令行禁止。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湖南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既是政策依据,也是工作要求。在推进机构改革中,无论是制定政策还是具体操作,无论是省级层面还是市县层面,都必须与中央精神保持高度一致,与方案提出的原则和要求保持高度一致,决不能各自为政、各行其是。要严格依法依规,切实做好“三定”工作,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决不能讲例外、开口子、搞变通。各涉改部门和单位要自觉服务改革大局,做到“三个必须,四个坚决不允许”:凡明确职能调整的,必须按既定方案不折不扣调整理顺;凡明确人员编制调整的,必须按“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及时划转;凡涉及机构级别、领导职数、职务名称和人员编制核定的,必须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和文件要求规范操作;决不允许片面强调部门利益和特殊性,决不允许违背制度和程序争职权、争利益,决不允许讲条件、讲价钱、推诿扯皮,决不允许纸上谈兵、“明改暗不改”。

  会议强调,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服务”的原则,切实推进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省、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要结合起来抓、统筹起来推进。省相关部门要带头推进自身改革,为即将启动的市县改革作出示范,确保市县改革有序推进、按期完成,决不能以“条条”的工作要求来干扰和影响“块块”的改革。市县在制定改革方案时,要严格依据中央和省里的改革意见来操作,既要考虑与省里的衔接配套,又不要搞成上下一般粗,要联系各地实际,该整合的整合,该撤并的撤并,总的是要“瘦身提效、强身健体”。要严格把好政策关口,加强跟踪督查,防止执行政策变形走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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