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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长沙7月10日讯(记者 刘容)在去年召开的湖南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陈杏华等10名人大代表提交了《关于切实降低我省居民用电支出的建议》。省物价局作为主办单位。
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后,省物价局积极安排部署,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听取代表们的想法和建议,对代表提出的政策问题耐心解释。
湖南省居民阶梯电价从2012年7月1日用电量起正式实施,实施近一年多来进展顺利。湖南省物价局透露,2012年湖南省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的一户一表总居民用户数1391.66万户,其中第一档用户数为1238.33万户,第二档用户数为143.90万户,第三档用户数为9.43万户,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用户占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数的比例分别为88.98%、10.34%、0.68%,第二档用户与第三档用户合计占总用户数的11.02%,控制在国家规定的20%范围之内。省物价局表示,湖南省阶梯电价电量分档标准,是根据全省城乡居民用电水平测算的,代表们在建议中提到实行阶梯电价后,长沙城乡居民电量、电费支出大幅上升的问题,主要是因为长沙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都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而从抽样用户调查结果及实施阶梯电价以来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各月电量增长率来看,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明显起到了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的积极作用。试行阶梯电价后,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增长率明显降低。
关于对农村居民用电采取保护性措施的问题,省物价局回应说,湖南省农村居民户月均用电量仅43度,实行阶梯电价后,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180度及以内的电量,可覆盖全省97.62%的农村用户,增加电费支出的农村居民仅占2.38%。同时,对全省农村170.44万户“低保户”、“五保户”,实行每户每月免10度电的政策。
湖南省居民阶梯电价目前尚处在试行阶段,省物价局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提升电价管理工作水平,根据试行中发现的问题和居民用电水平的提高情况,建议国家发改委对湖南省分档电量进行动态调整,以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用电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