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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上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 3年不能当“老板”

来源:红网 作者:汤红辉 许英 编辑:李艳华 2014-09-29 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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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工商局举行新闻通报会,通报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贯彻实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情况。

(湖南省工商局举行新闻通报会,通报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贯彻实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情况。)

  红网长沙9月29日讯(记者 汤红辉 通讯员 许英)今日,湖南省工商局举行新闻通报会,通报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贯彻实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情况。湖南省工商局副局长李沐透露,自2013年4月至今年8月,全省工商系统共公开37562条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记录。
  
  个体工商户可自主选择是否公示
  
  《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企业即时信息应当自有关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李沐介绍,根据《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主选择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公示,但是企业必须公示;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报,也可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企业必须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报告。
  
  《条例》规定对不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交易的对方,并督促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重违法企业法人3年内不能当“老板”
  
  李沐介绍,《条例》明确规定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其中四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未依照《条例》第八条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第二种情形是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第三种情形是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第四种情形是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事由自列入之日起届满3年仍未消失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而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此外,个体工商户不设经营异常名录,未依法年报的,只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长沙将其作为文明诚信测评指标
  
  自2013年4月,湖南省工商局首次公开888条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记录。
  
  李沐介绍,截至2014年8月,全省工商系统通过湖南信用网和湖南工商红盾信息网向社会共公开14期总计37562条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记录。
  
  同时,社会各界通过湖南工商红盾信息网和湖南省信用网总计查询相关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记录84952次。
  
  目前,长沙市文明办等单位将公开的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记录作为一项文明诚信测评指标按期上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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