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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将组织为期两月的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 严查非法排污

来源:红网 作者:张珍 黄亮斌 编辑:杨洁 2014-10-22 14: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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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10月22日讯(记者 张珍 通讯员 黄亮斌)针对9月下旬以来频繁出现的灰霾天气和近期不断曝光的多处大气环境违法行为,湖南省环保厅10月22日向全省环保系统发出紧急通知,决定从本月下旬起到年底前组织为期两个月的大气污染防治执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根据通知,本次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的三个重点领域是:火电、水泥、陶瓷、耐火材料等重点行业企业,使用燃煤锅炉的企事业单位和存在秸秆焚烧问题的地区。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执法专项检查组织领导,认真开展大气污染源排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要保持执法高压态势,采取突击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查、夜查、节假日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对不正常使用或擅自闲置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立案查处;对无污染防治设施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治;对违法问题严重且治理无望的企业,一律提请当地政府取缔关闭;对依法应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一律及时移送;对秸秆焚烧问题,一律提请或督促地方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和乡村进行整治。
  
  省环保厅刘尧臣厅长表示:当前各级环保部门要克服灰霾不可战胜的畏难情绪、“见多不怪”的麻痹情绪,把灰霾天气的成因过多归咎于静稳气候、马蹄形地形、外来污染物等客观因素,而忽视眼皮底下、职责范围内,部分企业无任何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大量污染物偷排直排,地方部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要以“同呼吸,共奋斗”的责任担当,切实抓出和惩处一批形成灰霾天气的污染源,求真务实,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势,讲究实效。去年出台的《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即将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为上述“五个一律”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省环保厅将以对人民群众大气环境质量和健康负责的精神,对一切环境违法行为和监管失职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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