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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活动是经各法院推荐,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后,再由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社会公众和全市法院干警投票,并经《株洲日报》公示,才最终评选出10人获评株洲市第三届“司法为民好法官”。
“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法治株洲建设,特别是在做好征地拆迁、推进司法公开、践行司法为民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市委书记贺安杰对株洲市法院各项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贺安杰要求,各级法院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争当服务大局的先锋;要努力做好司法为民工作,争当服务群众的表率;要提升队伍素质,争当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的榜样。“要认真落实便民举措,积极创新符合工作实际的司法便民措施,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加大对困难群众司法救助力度,特别是要抓好审判执行工作,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社会和历史的检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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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第三届“司法为民好法官”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伟 天元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龙志勤 茶陵县人民法院下东法庭庭长;
刘海源 芦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刘雅玲 株洲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李艳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
吴中东 醴陵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
吴登高 石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政委;
杨曼生 攸县人民法院联星法庭庭长;
舒睿 荷塘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谭加云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