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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同他人盗窃铅锭760斤价值近5万元 潜逃12年终被捕

来源:红网 作者:雷勇 编辑:高芹 2014-10-31 10: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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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郴州10月31日讯(通讯员 雷勇)12年前,因朋友陈某妻子生孩子缺钱,陈某、李某、曹甲某(均已判刑)伙同曹某盗窃含银铅锭760余斤,价值44680元。2014年10月31日,湖南省永兴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曹某。
  
  永兴县柏林镇素有“冶炼之乡”、“中国银都之都”的美誉。曹某于1971年出生,2002年时刚30岁出头,与李某、陈某、曹甲某等三人是要好的朋友,常一起打混,花天酒地,四人不勤勤恳恳工作,却整天想歪招如何快捷发家致富。2002年7月份的一天,曹某、李某等四人在永兴县城闲逛,李某突然提出:“陈某妻子要生孩子,最近缺钱,想弄的钱花花,大家意下如何?”在李某的邀合下,同样囊中羞涩的曹某等三人当即附和。一番商议后,四人决定到永兴县柏林镇去“挣钱”(偷含金银的铅锭),并先由李某去寻找下手目标,探听虚实。次日晚上,曹某等四人坐着盘式拖拉机,载着楼梯就来到了柏林镇某冶炼厂。该厂边上有条较大的水渠,里面水很深,四人就把楼梯架在靠近这平房的围墙处,陈某、李某、曹甲某爬楼梯进入厂内,曹某站在这个平房上传递。四人陆续偷来38坨铅锭,载上偷来的铅锭坐着拖拉机迅速逃离现场。经鉴定,被盗含金银的铅锭重达760余斤,价值44680元。
  
  2003年,李某、陈某、曹甲某均因这次盗窃被永兴县法院判处刑罚。2014年9月30日,潜逃12年之久的曹某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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