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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花炮行业安全监管有新规:扣满12分企业关门走人

来源:红网 作者:何勇 编辑:王娉娉 2014-12-19 11: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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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醴陵站12月19日讯(通讯员 何勇)12月18日,笔者从株洲市安委会获悉,醴陵日前正式出台了《醴陵市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相关工作制度》。
  
  《制度》结合醴陵实际情况,从对企业负责人带班、门卫值班、多股东多工区生产经营的管理到安监视频监控、违规处罚处置,从对企业法人的约束到对安委会成员单位的管理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予以细致量化,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其主要亮点有:全市所有花炮企业必须安装130万像素以上视频监控设备,市安监局和乡镇街道视频监控室与之联网,对花炮企业安全生产实施远程监控。所有摄像头的录像资料,储存30天以上。
  
  建立企业涉药生产工序负责人带班制度,带班负责人与职工同上下班,不得脱岗,台账记录必须保存在一年以上。
  
  严禁一证多厂多股东企业各自组织生产,只有真正做到了“统一生产组织、统一财务收支、统一安全管理、统一员工雇用、统一对外经营,真正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企业才被允许生产,对未按照五统一标准整改到位或擅自组织生产的将依法予以关闭;实行企业违章违规行为扣分制度,累积记分周期为一年,满分为12分,各级监管人员在监管过程中,发现企业违规违章行为即可扣分,记分的同时,按照每分5000元予以经济处罚,年度内扣满12分的企业,安监局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顶格行政处罚,并报请省安监局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市人民政府关闭,三年累计扣满20分的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立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曝光制度,对曝光企业,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实行严格的“一票否决”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暂缓改、扩建项目的审批,停止享受一切政府优惠政策。
  
  对发生死亡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证照过期擅自组织生产、多股东多工区各自独立组织生产的花炮企业法人实施污点管理,不得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委员或村、支两委干部,已当选的,报告相关组织取消其资质。
  
  建立门卫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脱岗离岗,并按规定对进入厂(库)区内人员、车辆进行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不得阻拦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进入。
  
  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定期、不定期向市委书面述职,报告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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