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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组织部、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本月起取消流动人员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1月7日,市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市正在进行各项测算工作,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执行,更好地服务市民。
2万多份档案中3000多份无人问津
档案有什么用?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长梁飚称,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目前个人档案最主要是在个人办理转正定级、申报职称、确定身份、核定工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政审、出国政审以及办理离(退)休社保审档、办理计划生育和出具婚姻状况等证明时会用到。
“此次费用取消涉及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指的是在非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上班,或者虽然在这些单位上班,但没有编制的那类人员。换句话说,就是体制外、又委托人才市场管理档案的那部分人员。”梁飚告诉记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涵盖: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截至上个月,我们共保存档案21993份,其中有3000多份档案长时间无人问津。”梁飚称,这些档案长时间搁置,委托人没有主动与人才中心联系,也没有续缴档案托管费用,也就是常说的“死档”、“弃档”。对于这类档案,人才服务中心依然会做好保管工作。
流动人员档案7项公共服务免费
根据相关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包括7个方面: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等。
“本月起,这7项公共服务费可全免,这也意味着委托人可免费享受流动党员管理、职称办理、社会保险、毕业生就业服务、转正定级、计算档案工龄等基本公共服务。”梁飚称,以往要享受这些服务,委托人需缴纳每人每年240元的服务费,今后市民将不可用再出这笔钱,但对于“死档”和“弃档”,委托人需要补缴之前所欠的基本保管费,即每人每年120元。
梁飚提醒,按照相关规定,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属于国家法定、强制执行、归口管理的公共信息,个人不得截留和销毁,因此不要把人事档案放在口袋里自己保管了,要按照规定转递档案,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自行保管档案不仅不合法,而且还容易给个人带来麻烦,甚至可能会影响到入党、升学,影响评定职称、考研政审、劳动保险及日后的离退休手续办理等,如果流动人口手头有档案,尽快交到人才服务中心委托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