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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两会红网专题:新态2015
红网记者 冯钧 长沙报道8年前的小花(化名)只有6岁,大大的眼睛、漂亮的脸庞让人很是爱怜。然而,出生在湖南临湘一个偏僻小山村的她却有一个很不幸的家庭,父母都是精神病人,家庭经济很困难。也就是在8年前,湖南省人大代表、湖南省十三村食品有限公司经理李国武开始资助这个不幸但可爱的孩子上学。“然而,几年以后,不幸同样降临在小花身上,她也出现了精神不正常的情况,智商比其他孩子都要低。精神病本身具有较高遗传性,而且由于父母都是精神病人,她一直生活在阴影中。父母一旦发病,她就成了爹不疼娘不爱的孩子。这两因素加起来对她的后天成长影响很大。”李国武说。他陆续接触过几个精神病患者的家庭,他们的后代几乎很少能健康成长。而这似乎成为精神病患者,特别是贫困的精神病患者家庭逃不出的魔咒。
在今年的湖南两会上,李国武向大会提交《关于加强对精神病人婚育管理的建议》,提出精神病人婚育要严格审批,父母双方患遗传性精神病,应禁止结婚;没有养育能力,就不应该抚养小孩。他希望通过制定有关规章或者法律,让类似的悲剧越来越少。
李国武代表:精神病人婚育要严格审批
李国武认为,精神病人是一个不幸的群体,这一群体的婚育问题一直是阳光照不到的角落,因而形成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更让人非常痛心与焦虑的是,“父母的不幸,也会传递给下一代,孩子们也会生活在不幸中”。
精神病患者的后代罹患精神病的风险较大。而且许多病人家庭有着与小花家类似的情况,普遍较为贫困,所生育的孩子起码的温饱和受教育条件无法保证。李国武说:“不少偏远地区病患家庭的孩子,无法过上正常的生活。他们不但可能会遭受由于遗传基因带来的在健康上的潜在威胁,而且还会受到社会的歧视等。在双重重压之下,他们的精神负担会很重,这样反过来更容易诱发精神疾病。”
因此,他建议对于精神病人婚育要严格审批。精神病人结婚应由具备一定资质的精神病医院出具证明,具有遗传性的精神病人应禁止结婚或禁止生育。而对于无法保证孩子基本营养、无法保证孩子接受正常义务教育的精神病人家庭,要剥夺其父母的抚养权。
他还建议,社会对于这些孩子应该专门规划建立特殊学校,让他们在新的环境下摆脱父母的阴影和心理负担,同时能接受较好的医学观察治疗,尽可能地健康成长。
此外,由于精神病家庭生育监管难度更大,部分地方出现不受控制,超生现象严重的情况,他提出村民委员会(居委会)应切实担负起对精神病人家庭生育监管责任,防止精神病人家庭出现超生现象。
医生:未发病的患者能很好照顾后代
湖南省脑科医院中西结合科主任王超英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精神病的确有较高的遗传风险。如果父母双方都是精神病人,后代患病的风险比普通人大很多;如果只有一方是,则风险会降低一些。但是,她认为:“因为有风险而不让精神病人生育是不人道的。”
通过查询专业医疗网站,一组数据表明了精神病具有遗传的高风险性。一般人罹患精神分裂症的比例为千分之三,而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亲患病的机会比一般人高。以目前研究结果来看,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病人,其同胞兄弟之罹患率为7%-15%,假如父母有一方患病,其子女罹患率增加至16%,若双亲均患有该病者,其子女之罹患率为40%-68%。至于周期性的躁郁病,一般人的罹患率是0.4%左右,异卵双胞胎的罹患率是26.3%,而同卵双胞胎罹患率是95.7%。研究表明,血缘愈近,患病率越高。大量的调查和实验研究表明,大部分精神病与遗传因素有关。
而她对于有精神病患者不能抚养后代并不赞同。一方面,改变成长环境对于他们后代的成长帮助并不明显。她介绍,国内外都做过精神病同卵双生的实验。两个同卵双生的兄弟,父母患有精神病,一个在父母身边抚养,一个寄养在亲戚家,结果两兄弟最终还是都患有精神病。这说明遗传是患病的主导因素。
而另一个方面,不少精神病患者在没有发病的时候是可以很好地照顾子女的。她所接触过的患者中这样的例子很多。而且,还有不少子女照顾生病的父母,让父母能够更好地生活,整个家庭一直很和谐的案例。王超英说:“我觉得问题的关键更在于对精神病患者的救治上,要让精神病患者病情稳定,社会应该给予精神病患者更多的关爱和救助。”
律师:精神病患者抚养子女问题不应一刀切
湖南泓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黄辉明认为,在精神病患者是否能抚养子女的问题上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搞一刀切。
她说,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抚养子女是父母所应该承担的义务。如果简单地以父母双方都患有精神病、家庭贫困为由,不让他们抚养自己的孩子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如果精神病人处于发病期,则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当然无法覆行抚养义务,也就不能抚养小孩。如果是间歇性的精神病,没有处于发病期,与正常人无异,就应该承担为人父母应该承担的责任,享受为人父母的天伦之乐,这也符合人道主义。
但是如果精神病患者病情不稳定、没有能力照顾后代,自己也有这样的要求,则应该为孩子另外指定监护人或抚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