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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去年查处涉林案87起 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7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史明华 张海娥 编辑:邓瑶 2015-02-10 15: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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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沅陵2月10日讯(通讯员 史明华 张海娥)2月9日,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向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6000元。经查:2014年7月向某因建房需要,从沅陵县肖家桥乡村民邓某手中以10000元价格买得其责任山上的林木,同年8月向某在没有拿到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使用油锯采伐林木438株。同年10月向某因滥伐林木被沅陵县森林公安局立案侦办。
  
  为有效打击毁林违法犯罪,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稳定。2014年,沅陵县森林公安局积极探索执法管护新模式,采取建立执法人员分包乡镇制度,将全县划分为凉水井、官庄、五强溪、麻溪铺等等8个片区,每个片区由一位局领导分包,每个乡镇则派驻五六位执法人员,由县森林公安局统一接处警;公布举报电话及县森林公安、林业部门负责人的电话,印发便民卡1200多张,分发到每个乡镇林区行政村组群众手里,调动群众参与打击毁林违法犯罪积极性;严打毁林犯罪,在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的配合下,对偷砍盗伐、乱砍滥伐、引发森林火灾等涉林违法犯罪案件坚持做到接警处警快、赶赴案发现场快、现场勘查快、调查访问快、围追缉捕快,力争把案件破获在始发阶段。由于渠道畅通,措施过硬,警民齐心,该局打击各类林业违法犯罪成效显著。2014年该局共接处警312起,依法查处各类涉林案件87起,处罚违法人员63人次,收缴林木、木材160立方米,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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