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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长沙2月17日电(记者阳建)2014年以来,湖南省内的担保公司、投资公司等投融资中介机构在非法吸收资金后出现“跑路潮”,引发投资者持续维权。春节前夕,湖南省金融办等七个监管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强调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警示社会公众对违法违规民间融资活动保持高度警惕,拒绝高利诱惑。
公告说,2014年以来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投资公司、信息咨询公司等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在湖南迅猛发展,其中部分机构通过各种手段非法吸收资金,已经形成或正在诱发非法集资风险。
据介绍,投融资中介机构的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利用网络、短信、传单等虚假宣传,误导公众,直接或间接地利用项目开发投资、编造虚假融资项目、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非法吸收资金;二是以所谓“基金、股票、期货交易”等名义非法吸收资金;三是非法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委托理财、证券投资咨询等。
湖南省监管部门提示,上述违法行为通常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严重影响了正常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严重侵害了广大投资人的利益,各级政府将坚决依法予以取缔打击。同时,提醒社会公众对此类机构保持高度警惕,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增强谁投资谁担风险的意识。
16日召开的湖南省加强民间融资管理工作会议披露,湖南的民间融资活动总体风险可控,但存在一些风险隐患,为此需要健全预警机制,组织开展风险排查活动,依法处置非法金融活动。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风险意识。
2014年以来,湖南陆续有投资担保公司出现资金链断裂、卷款逃跑等情况,导致以中老年人为主的投资者遭受严重损失,引发持续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