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马王堆医院,早产儿“毛毛”躺在恒温箱中。图/潇湘晨报记者张迪
红网长沙3月17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张树波 实习生 黄安珣)马王堆医院新生儿科的保温箱里,“毛毛”一个人静静地躺着,偶尔伸一下瘦瘦的手脚感受这个新世界,轻轻哼几声。
3月16日下午3点半,“毛毛”来到这个世界已有26小时。因为早产、极低体重,在出生后,妈妈住到了5楼妇产科,而“毛毛”则住到了6楼新生儿科。原以为和妈妈只有一层楼的距离,然而,在她出生5个小时后,妈妈却一个人离开了。
“毛毛”来到这个世界
15日上午11点多,一辆120急救车停在了湖南省马王堆医院外科楼前。车上有一名待产的孕妇,这时距婴儿出生还有两个多小时。
这名孕妇自称叫张露,今年35岁,但她拿不出任何身份证件,除了手机外,她没有携带任何物品。与其同行的还有一名女子,她为张露交了2000元住院费。
“送来就已经发作,马上生产了。”马王堆医院妇产科护士长洪丽说,眼看情况紧急,院方立即安排手术。护士李司珍回忆,当时孕妇一直在大喊大叫,在手术室里也很不配合。
马王堆医院妇产科医生戴聪玉说,当时孕妇并不清楚怀孕多久,只是说大概七个月。当天下午1点38分,张露自然分娩一名女婴,女婴体重只有2.8斤。经检查评分,医生推测女婴大概32周至34周大,属于早产儿。
洪丽说,正常新生儿体重在5斤左右,而“毛毛”只有2.8斤,属于极低体重婴儿,由于出生时只有34周左右,内脏器官尚未发育完全,出生后医院对其进行了抢救。经过救治,母女平安。
[NextPage]妈妈留下“毛毛”悄悄离开
出手术室后,张露被安排进了妇产科病房,“毛毛”则因诸多器官发育不完善,被送到新生儿科的保温箱。
护士李司珍回忆,当时张露连基本的生活物品都没带,只带了一个手机,她的朋友到医院附近的母婴店买了一包纸尿裤、袜子和婴儿穿的裤子。15日下午4点半左右,陪同张露来医院的女子先行离开。
当天下午6点半左右,张露说要出去交话费,一名护士便陪着她下楼了。让人没想到的是,张露下楼后趁着护士没注意,坐着摩的走了。护士发现后立即报告院方,医院报警。
16日下午,记者在医院调取了监控,5楼妇产科监控显示,15日晚6点31分,张露从病房出来,身上没携带任何东西。
李司珍说,因为是急诊,当时未办理住院手续,张露只留下一个电话号码,但事后医院多次拨打该电话,一直没人接听。
妈妈,你何时接“毛毛”回家
16日下午3点半,“毛毛”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26个小时。当其他宝宝偎依在妈妈怀中吃奶时,“毛毛”一个人躺在恒温箱里,她在等妈妈接她回家。
听到“毛毛”的哭声,新生儿科的护士赶紧过来,帮她换了尿不湿,又拿来奶瓶准备喂奶。“她是早产儿,能有母乳喝最好了。”新生儿科护士长马颂东说,母乳更适合婴儿的肠胃,也能增强婴儿的抵抗力。如果“毛毛”能喝到母乳,状况肯定会比现在好得多。可是,谁都不知道张露去了哪里,也不懂为何她忍心留下“毛毛”一个人。
发现张露离开后,院方拨打电话报警,马王堆派出所介入。妇产科护士长洪丽说,经过民警查询,根据张露当时留下的手机号码,民警联系上了她本人。张露原本承诺来医院接“毛毛”,但事后院方多次拨打该电话,电话却一直没人接听。
16日下午,根据医院提供的号码,记者再次拨打张露的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NextPage][“毛毛”现状] 状况好转,可喝3到5毫升牛奶
护士:她的呼吸比较急,但生命力很顽强
与妈妈只有一层楼距离的“毛毛”,并不知道妈妈已经离开。
新生儿科护士长马颂东说,毛毛身体器官发育不完善,“送来时全身青紫,有新生儿硬肿症等症状。”
“我们有专人看护,生怕她出事。”马颂东说,毛毛被送到新生儿科后,立即被放进了保温箱,护士轮班看护。
经过护理后,毛毛的状况有了好转,全身青紫的状况好了很多,现在每次可以喝3到5毫升牛奶,到目前为止已经喂了五六次。
“毛毛长得很漂亮,生命力很顽强。”马颂东说,毛毛虽然体重轻,但是长得蛮可爱,哭声也比较好。
马颂东坦言,由于是新生儿,“毛毛”现在的呼吸比较急,可能有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症,护士一直在盯着,怕她会有呼吸暂停的状况,“总体状况还好,不过也担心会有其他并发症。”
[“毛毛”未来] 如果家人不出现,“毛毛”怎么办
院方:女婴有监护人,家人不出现将送福利院
家长将婴儿丢弃在医院该如何处理?记者从湖南省马王堆医院了解到,“毛毛”这个情况与明确被遗弃的婴儿不同,她有监护人,遇到这种状况,院方第一时间会报警,警方会寻找家属,要求其将婴儿领回。如果实在找不到家属,婴儿会被送至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对此,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熊麒表示,根据《刑法》第261条的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严重的,构成遗弃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熊麒强调,对于这名女婴,应先由公安机关介入,如果找到其亲生父母,对他们进行教育,必要时进行相应处罚。如果其父母继续不履行或无法履行义务,其他顺序的监护人、户口所在地街道民政部门、救助机构、小孩父母所在的单位等,都应该予以相应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