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4月13日讯(长株潭报记者 刘平)虽说商场如战场,但做生意还是得诚信为先,不然往往会弄得适得其反,在株洲芦淞区的服装商业圈,有四名服装老板因为生意亏本,选择了“一走了之”,离开了株洲。不过事与愿违,四名生意人不仅没能摆脱亏损局面,毁了多年信誉,还给自己带来了官司。
案例:赊欠45万却一走了之
2013年1月底,因无法找到邓某某、黎某某夫妇索要货款,一名在布匹市场做生意的老板选择了报案。经查,在2004年至2013年1月,邓某某、黎某某在芦淞区服装市场多门面经营服装批发生意。
据了解,邓某某、黎某某在“失踪”前曾采用赊账的方式,在芦淞区多个布匹市场,向洪某某、柯某某、李某、谭某等13名布匹老板,一共赊欠了价值45万余元的布料。
在芦淞市场群“失踪”的不止是邓某某、黎某某夫妇。做女装生意的易某某、高某某夫妇也突然不辞而别。2011年至2012年1月,两人采用赊账的方式,从肖某某等19名布料老板处赊账总价值33万余元的货物。随后,不知去向,所经营的门面易主。
抓捕:被登记网上追逃后纷纷落网
案发后,黎某某、邓某某于2014年7月21日被公安机关登记网上追逃。2014年7月24日,黎某某、邓某某分别在广东省深圳、中山被公安机关抓获。
黎某某、邓某某交代,因生意亏本,无力偿还所有欠款,在2012年12月底,夫妇俩合谋离开株洲,两人搬出租期未到期门面,将十万多元现金带走离开株洲,变更了电话号码。
黎某某、邓某某归案后,向洪某某等13名布料老板退赔近34万元,其余未退欠款,分别出具欠条,已获得了13名布料老板的谅解。
2014年10月13日,易某某、高某某也被公安机关登记网上追逃。2014年10月27日,易某某、高某某被广东省增城市公安局抓获。归案后,夫妇俩退赔了全部赃款,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易某某、高某某交代,秘密离开株洲也是因生意亏本,无力偿还所有欠款所导致。
判决
“失踪”构成合同诈骗罪
日前,芦淞区人民法院对黎某某、邓某某涉嫌合同诈骗案和易某某、高某某涉嫌合同诈骗案分别进行了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邓某某、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从事服装加工、销售经营过程中,收取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后,为逃避履行买卖合同中给付货款义务而携款逃匿,骗取他人财物价值45万余元,其行为构成了合同诈骗罪。易某某、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从事服装加工、销售经营过程中,收取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后,为逃避履行买卖合同中给付货款义务而携款逃匿,骗取他人财物33万余元,其行为均构成合同诈骗罪。
芦淞法院一审判决,邓某某、黎某某均犯合同诈骗罪,各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易某某、高某某均犯合同诈骗罪,各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