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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湘潭纪检监察干什么 高悬反腐利剑

来源:红网 作者:杨阳 编辑:刘飞越 实习生 熊璨 2015-04-20 09:23:37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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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洁湘潭】
  
  《2015年,纪检监察干什么?》之三
  
  高悬反腐利剑
  
  红网湘潭站4月20日讯(湘潭日报记者 杨阳)今年一季度,湘潭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71件171人,同比增长249%,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4人,其中撤职以上处分19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查办腐败案件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繁重。
  
  “要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有腐必反、除恶务尽。要坚持反腐无禁区,无特区,无盲区,谁搞腐败就查处谁,坚决铲除‘毒瘤’,打掉腐败分子的幻想,绝不放过任何漏网之鱼。”今年,湘潭再次吹响了强力反腐的号角。
  
  “打虎拍蝇”不手软
  
  锁定一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
  
  “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只要腐败存在,反腐就要“亮剑”。今年,湘潭将出重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办职务级别高、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大要案件,又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通过突出抓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领域,增强震慑力。”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重点人是指十八大以来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重点事是指地方、部门、企业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本运作、工程项目、土地出让等方面反映突出的具体事项。重点领域是指行政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以及国有企业“三重一大”等存在的权力腐败问题。
  
  同时,湘潭将继续深入开展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新农合资金、低保金、危房改造资金、教育资金、征地拆迁补偿款等民生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腐败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正风肃纪带来的红利。
  
  治腐重治权
  
  “立体”监督,防权力“任性”
  
  从案件查办的情况看,不少领导干部正是“倒”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人事安排等“权重”较大的领域。有的利用权力设租寻租、优亲厚友,或借职务之便非法侵占国有资产,或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卖官鬻爵……一系列有权“任性”的案例,究其原因是监督还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如面临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等问题,导致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的又管不着,甚至不敢管、不愿管,这就造成了同级监督的尴尬。
  
  如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今年,湘潭将进一步理顺监督体制,明确监督责任,增强监督合力,着力实施“立体”监督,推进对权力监督的常态化、科学化、规范化。
  
  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以此增强纪委监督的相对独立性。其中三项重要改革措施包括,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案件查办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稳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加快县(市)区纪委内设机构调整,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
  
  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同司法、审计等机关的协调配合,实现相关职能部门在反腐败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等方面的无缝对接,形成合力,发挥威力。
  
  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督促政府各部门加强对制度、政策、重大改革措施、“三重一大”事项的廉政风险分析研判和评估,加强对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监控,落实项目建设廉政责任;重点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3”权力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随着正风反腐的推进,湘潭将继续强化社会监督力度,进一步畅通网络、电话、来访、来电等信访举报渠道、开设网络举报专区邀请群众参与纠“四风”,进一步发挥特邀监察员作用等等。
  
  走法制反腐之路
  
  提升依纪依法履职能力
  
  在法规制度框架下查处腐败,使反腐败斗争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是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根本方向。基于此,湘潭将不断推进反腐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依纪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
  
  让案件线索“流得进”、“流得畅”、“流得其所”。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再次“大起底”,认真排查每一个被反映的问题,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种方式处置,定期清理、规范管理。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增加案件线索,对群众举报属实、问题重大的实名举报,给予物质奖励。
  
  规范案件查办。健全案件查办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完善领导分片联系制度,加强对所联系地区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其他比较重要和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监督,指导联系地区案件查处工作;加强对基层办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实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要求从案件线索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每个环节都要进行汇报,防止重要案件线索漏失,提高案件查办质量。
  
  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切实做到零违纪、零事故;狠抓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执行,重视保障被审查人员的合法权利;严格遵守各项办案程序,执行立案、初核请示报批制度;规范涉案资料和款物的管理,决不允许泄露秘密、以案谋私,决不允许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和选择性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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