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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公民环境保护行为准则》等您一起来制定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曹娴 编辑:王娉娉 2015-05-07 08: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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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记者 曹娴

  “公众不仅是环境污染的受害者,也是污染的制造者”

  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首次将公众参与写入其中。新《环保法》明确规定,“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一颗随手扔掉的电池,可能污染600吨地下水;选择开车而不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会产生更多的机动车尾气。”省环保厅宣教处处长陈战军认为,公众不仅是环境污染的受害者,也是污染的制造者,但他们往往没有意识到自己正是环境不断恶化的责任承担者之一。

  如何提高公众承担环保责任的意识?湖南省环境保护宣教中心、湖南绿色发展研究院、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环保志愿服务联合会等省内13家单位、高校及环保公益组织,近日发起并推动制定《湖南省公民环境保护行为准则》。该《准则》拟包括“保护环境,公民义务;守法依规,自律践行;绿色消费,低碳出行;污染违法,坚决举报;美好家园,你我共建”等几个方面。

  “通过制定一套可行的行为准则,指导人们的日常行为,形成一种道德规范,最终改变每个人的行为方式,变为全社会自觉践行的生活模式。”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吕文明认为。

  “制定公民环保行为准则,也是我省环境保护的现实需要。”陈战军介绍,目前全省环保系统的工作人员不到1万人,其中一线执法人员不到3000人,而我省面积有21万平方公里,这意味着,每个执法人员要监督70平方公里范围的环境状况。有限的环保力量显然无法及时发现、查处、纠正所有污染行为,“这就需要公众成为环境保护的‘千里眼’、‘顺风耳’,让环境污染无处藏身,消灭在全民监督之下。”

  我省是全国首个制定公民环境保护行为准则的省份

  “我省是全国首个制定公民环境保护行为准则的省份。”省环境保护宣教中心主任张东风说,目前,《湖南省公民环境保护行为准则》仍在征求意见阶段,将于今年“6·5”世界环境日正式公布。

  湖南绿色发展研究院办公室主任孙凤英表示,《准则》不仅要通俗易懂、简单可行,还要考虑一旦发布如何落实的问题。可通过进社区、机关、学校、家庭等多种渠道,让《准则》家喻户晓;同时,针对每一条行为准则,多开展活动,让公众实实在在参与其中。

  张东风介绍,社会大众可对拟定稿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也可自行拟定认为可以反映社会主义环境道德价值观和保护环境行为规范的行为准则,在5月30日前反馈至湖南省环保厅的官方微博(3212249665@qq.com)、湖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的官方微信(hnhbxj)。

  “好的建议一旦采纳,将予以现金奖励。”张东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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