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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将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为湖南人守护“水杯子”

来源:红网 作者:王敏 汤红辉 编辑:何冰 2015-05-08 22: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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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下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省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

(5月8日下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省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

湖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肇雄出席会议并讲话。

(湖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肇雄出席会议并讲话。)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来山主持会议。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来山主持会议。)

  红网长沙5月8日讯(时刻新闻实习生 王敏 记者 汤红辉)5月8日下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省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对即将开展的全省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进行部署动员。
  
  湖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肇雄出席会议并讲话。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来山主持会议,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刘莲玉、蒋作斌、陈君文,秘书长彭宪法出席会议。本次电视电话会议在长沙设主会场,14个市州设分会场。
  
  陈肇雄指出,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法》专题执法检查,是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督工作的有效形式,对于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执法检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整改落实。要加强综合治理,健全体制机制,严格执法监管,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清水长流。
  
  于来山在会上强调,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开展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守护好人们的“水杯子”,作为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开展好这次执法检查,要做到锲而不舍,久久为功,通过扎实有效、坚持不懈的努力,让三湘四水呈现碧波荡漾、绿水常流的美丽景象。

  这次专项执法检查将于5月至9月开展,将全面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在湘资沅澧四水流域和洞庭湖区的执行情况。主要检查六大方面,即:湖南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情况,以及工业水污染、城镇水污染、农业和农村水污染、船舶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和其他特殊水体的保护情况。
  
  整个执法检查活动分为组织发动、自查自纠和全面检查、情况综合和审议三个阶段。共分为7个小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或秘书长带队前往全省14个市州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湖南省政府及其发改、科技、经信、财政、国土资源、环保、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卫计、工商、质监、畜牧水产等相关部门。执法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会议座谈、实地检查、个别走访、随机暗访、调查核实等方式进行,做到执法抽查与自查自纠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听取汇报与接受举报相结合,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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