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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人物】李兰青:检察改革的“铺路石”

来源:红网 作者:陈宗昊 编辑:刘飞越 2015-06-02 21: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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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兰青。)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陈宗昊 郴州报道
  
  只有庸俗的人才会笑话李兰青太“傻”。不过,对不理解自己的人,李兰青只是一笑置之。
  
  “把家里的事做好让我很快乐”
  
  “有人问我工作这么有激情,到底是为了什么?甚至觉得我是为了图表现、出风头。其实,我只是感觉我们苏仙区人民检察院是一个大家庭,每个同事都是家人,大家一起家里的事做好是件很快乐的事。”
  
  自从1987年3月调到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李兰青一干就是28年,她做过办公室文员,担任过公诉科长,分管过新闻宣传,如今她是单位的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李兰青不仅干一行爱一行,还能精一行。她获得过‘郴州市十佳公诉人’称号,撰写的《一个建设局长的买房经》荣获2011年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文稿,采写的长编人物通讯《检察官女汉子》在检察日报发表。”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晓斌告诉记者,李兰青的工作能力得到了同事们的一致肯定。
  
  “我是老同志,带头啃硬骨头”
  
  2013年苏仙区人民检察院被确定为全省检察改革唯一试点单位,内设机构整合和人员分类管理成为改革两大方向,李兰青主动请缨负责内设机构整合这一部分,这是改革“难啃的硬骨头”。
  
  “当时只觉得既然是硬骨头,总得有人啃,我是老同志了,就带个头吧。”
  
  “到底怎么改?到底部门怎么设置最科学?只能摸石头过河。”李兰青介绍,改革首先必须符合中央司法改革精神,同时要善于学习其他地区先进经验,“我跟着考察组去了上海、武汉等地的兄弟单位,参考他们的改革举措,结合自身特点形成方案后,再与大家共同讨论。”
  
  为了改革方案更加科学合理,她“啃”起了《检察改革措施研究》、《检察改革的新探索》等有关检察改革的书籍,学习消化法学理论界关于检察机关机构职能和设置的学术观点。整整13个月时间,李兰青拿出了《苏仙区院内设机构整合方案》、《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整合实证分析报告》、《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岗位职责及素能表》,编制了《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整合及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资料汇编》。
  
  “改革要迎难而上”
  
  既然是改革,必然会触及部分人的利益;既然是改革,推行过程就不可能一帆风顺。内设机构整合,原有部门将合并减少一半以上,部门领导岗位也随之减少,阻力可想而知。
  
  在讨论改革方案期间,苏仙区人民检察院改革领导小组内部有过争论。
  
  “内设部门到底是整合为9个,还是11个?大家各有各的说法,各有各的理由。”傅晓斌坦言,保留部门越多,遇到的阻力相对越小,“李兰青提出,尽可能根据办案需求设置部门,将部门数量精简到最少,有利于提高办案效率。”
  
  对于李兰青的观点,有人不理解,也有人当面提出异议,还有人直接说没必要。“我只能耐心说服每一个持不同观点的同志,争取大多数人理解支持。”李兰青笑着说,“我们在讨论改革方案时候,有过不少争论,甚至语气还挺急,但这丝毫不影响平时的同事关系。”
  
  “换位思考,如果我是因改革而受影响的同事,我一开始肯定也不乐意,但我相信大家都通情达理,都能理解检察改革的必要性和意义。这是我一直坚持耐心做思想工作的基础,同事们的表现也没让我失望。”
  
  “成绩是大家庭的”
  
  几经讨论,最终方案确定内设部门数量减少到7个,一线办案人员数量增加,办案效率有了明显提升。尤其是整合之后组建的检务保障局,作为唯一一个非业务部门,为其他6个业务部门的高效运转提供了有力保障。
  
  苏仙区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4月根据改革方案通过公开竞争上岗的形式完成人员新配置,改革正式进入试运行。试运行8个月,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在郴州市检察系统综合排名第二,并取得了“两精减、两理顺、三加强”的效果:精简了内设机构和部门负责人;理顺了办案关系,理顺了内部管理机制;加强了办案一线力量,加强了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加强了执法服务的延伸。
  
  “最让我高兴的是,当初曾经对改革有疑虑、有意见的同事,随着机制理顺,不仅极大地激发了工作积极性,重新找到了职业自信,还找到了对检察改革的认同感。”李兰青说,她要感谢全单位的同事,包括曾经对检察改革方案持不同观点的同事,“我只是和‘全家人’一起为这个‘家’做了一点事,成绩是我们苏仙区人民检察院这个大家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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