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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提出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绿色化”的目标以来,湖南各方面充分动员全社会践行绿色生活,按环保要求自我约束和规范自身日常行为。湖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联合湖南绿色发展研究院、湖南省环保志愿服务联合会等13家单位共同发起制定《湖南省公民环境保护行为准则》,并向全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
各发起单位各自通过微信、微博、QQ群等信息渠道广泛发布《准则》征集启事,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准则》制定,吸引130余家单位及环保社团组织参与了这次活动,近百万社会公众对《准则》的制定活动内容有了不同程度的知晓并纷纷“点赞”。益阳市80高龄的王志明老人寄来了自己拟定的《准则》稿件;远在美国亚特兰大的湖南籍沈宁女士打来电话并发来了修改意见;湖南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还专门致信主办单位,提出希望在《准则》中加入有关水源保护的内容。
今日,13家发起单位根据收集的反馈意见和建议,经过有关专家和环保专业人士的认真讨论研究,整理制定了最终的《湖南省公民环境保护行为准则》。
湖南省公民环境保护行为准则
学习环保知识 增强环境意识
倡导理性消费 践行绿色生活
实行垃圾分类 开展综合利用
参与节能减排 抵制污染破坏
关爱野生生物 维护生态平衡
保护三湘四水 建设两型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