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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11个参与项目申报的市州入围,分别是常德市、湘潭市、娄底市、邵阳市、岳阳市、益阳市、衡阳市、张家界市、湘西州、长沙市、郴州市。另外,怀化市和永州市部分项目也获得专项资金支持。
中央财政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设立于2010年,用于支持一大批重金属污染防治、民生应急、清洁生产等项目,同时带动社会和企业大量投入,对解决各地重金属污染突出问题、削减重金属排放量、降低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等,发挥了重要的引导和示范作用。
“从国家争取重金属专项资金55亿多元,带动了社会和企业投入1千亿元,实施了全省600多个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湖南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方案于2011年获中央批准,2013年省人民政府将湘江流域污染治理列为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在这一背景下,湖南连续多年来都成为该项资金分配最多的省份,对加快污染治理、改善环境质量、推进结构转型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