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7月2日讯(记者 秦慧英 通讯员 万尚真 柳溢青)记者今日从湖南省国税局获悉,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1.0版)》(以下简称《规范》),以实现国地税合作办税,并于今年7月1日起试行。
《规范》主要包括纳税服务合作、征收管理合作、税务稽查合作、信息共享合作等5大方面内容32个具体合作事项,不仅实现了与现有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的有机衔接,也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拓宽了空间。
“比如在‘联合办税服务’事项中,《规范》明确要求,国地税要通过互设窗口、互派人员、互设自助办税设备等方式,统筹资源,联合提供办税服务,这不仅能堵塞税收征管漏洞,也能为纳税人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近年来我省国地税之间合作交流日益密切,并已建立了常态化的涉税信息交换机制。仅2014年1月至2015年2月,湖南国地税共享股权信息近万条,株洲、湘潭两市通过共享信息增加税收收入714万元。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秦慧英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