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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株洲8月25日讯(长株潭报记者 杜方江)8月24日,《长株潭报》记者从株洲市食药监局了解到,陈某因销售假冒保健食品被食药监局处以行政处罚,陈某拒不执行处罚决定,近日,天元区人民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陈某执行十五天司法拘留。
据通报,2012年11月至2013年12月,陈某以开设保健知识讲座的形式向市民兜售保健食品“花旗·欧克胶囊”(批准文号:国食健字j20050007)。食药监部门经查,国食健j20050007批号对应的产品是“三港牌欧克胶囊”,陈某经营的“花旗·欧克胶囊”系假冒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
败露后,陈某因销售假冒保健食品“花旗·欧克胶囊”被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以行政处罚,陈某拒不执行处罚决定。2014年9月,该局向天元区人民法院申请对陈某强制执行。法院对陈某的账户和财产进行了全面调查,发现陈某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做出了对陈某处以十五天司法拘留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