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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新建居住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5%

来源:红网 作者:陈登辉 编辑:周芬 2015-08-26 14: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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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人性化的多色立体样式斑马线,被写入《长沙县城乡建设导则》之中,将被更广泛地普及应用。曾诗怡 摄

  红网长沙县站8月26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陈登辉)巴黎的哥特派,纽约的前卫流,巴塞罗那的高迪风……每座城市都有一张自己的独特“名片”。站在东部开放型经济高地,省会次中心长沙县未来要怎么建?一本由长沙县住建局牵头编制的《长沙县城乡建设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描绘出了蓝图。
  
  昨日,长沙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并原则通过了这一《导则》,开始试行一年。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将形成法定性文件,指导中西部第一县的城乡建设。
  
  水在城中,城在林中,房在绿中。这就是有山有水的星沙,未来的成长方向。
  
  按照“宜居宜业、实力强、活力足、品质高、现代化的智慧型省会次中心”的目标,《导则》根据长沙县实际情况,结合专家和各级部门的意见,提出城乡开发建设应充分尊重自然地形地貌,减少大规模的填挖,构建不同层次的山水系统,塑造“山水映城”的空间特色。
  
  《导则》中还根据“海绵城市”的理念提出了要求,例如应保护河流、湖泊等水生态敏感区,优先利用自然排水系统与低影响开发设施,实现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和可持续水循环。
  
  天际线是一座城市的标志。根据《导则》,未来建设的居住建筑以高度为50米以下的高层建筑为宜,局部考虑100米以下的高层建筑,适度鼓励部分地段建设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在建筑色彩上,坚持“明快、淡雅、和谐”的原则,形成色彩丰富而又统一和谐的城市总色调。
  
  “两型”引领是长沙县一直秉持的发展思路,此次制定的《导则》中也处处可见。
  
  例如对于保障性住房等国有投资项目、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和20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必须按不低于绿色建筑的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
  
  此外,许多目前已经进行了试点的建设理念,在《导则》中也成了标准。星沙大道自行车道上的透水环保型材料,开元西路上多色立体样式的人行横道线,望仙路上的经沣欧美砖等都将在长沙县的城市建设中得以广泛应用。道路沿线的路灯、交通信号灯、标杆等杆线公共设施未来都会采用墨绿色防锈漆,不仅更安全,视觉效果上也更生态。
  
  有路就有树,有树就有荫。《导则》还要求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不得小于30%,新建居住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5%。
  
  此外,在清洁城乡、文明施工等方面,《导则》都有明确要求,兼具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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