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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义气”共商顶包 众“兄弟”同入监牢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雷越 编辑:康晓乔 2015-09-02 09: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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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讯(记者 小刘军 通讯员 雷越)驾车撞上行人后,竟然找来“兄弟”顶包,熟料被办案民警识破。前晚,岳麓区交警大队依法对“7·16”交通肇事案中涉嫌交通肇事罪的驾驶人杨某群实施刑事拘留,并对案件中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的陶某、汤某斌、周某湘处以罚款并处行政拘留。至此,该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的4名当事人全部归案。

  事故现场来了一名“热心”司机

  7月16日15时16分许,杨某群驾驶湘AD816*号轿车搭着陶某、周某湘一同去星沙,当车行驶至岳麓区西二环东侧辅道望城人民医院望城坡分院路段时,车辆的左前侧撞上正在横过马路的老人周某文,杨某群下车查看情况以后,扶起老人,打电话叫“120”,喊完救护车以后,当要进行交通事故报警时,他犹豫了起来——原来,他未随车携带驾驶证,且驾驶证还处在实习期内,担心因为交通事故遭受处罚。杨某群突然“灵机一动”,对着同车的陶某说:“我没带驾驶证出来,等下交警来了会处罚我,你附近有熟人没有?帮我找个人替一下。”陶某和杨某群是老乡,和同车的周某湘同在一个工地做事,都是做技术活的,想想都是“自己人”,他拿起电话打给了正在附近的同村老乡汤某斌,一番交待后要汤某斌带驾驶证迅速赶往现场。

  就在汤某斌赶往现场的途中,一位热心群众打“122”报警,岳麓区交警大队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恰巧汤某斌刚刚赶到。当民警现场询问时,汤某斌毫不犹豫地说:“是我开车不小心撞了人。”处警民警对现场情况做了记录,并依法传唤当事人到大队进一步接受调查。在随后的询问中,杨、陶、周三人均说自己是乘客,汤某斌则一直称自己是当事驾驶人。

  民警调查发现肇事车上少了一个人

  被撞老人因伤势过重,经医院抢救无效于7月19日死亡,肇事者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民警发现“肇事者”汤某斌对于事故的描述异乎寻常。在调阅监控时发现,监控视频显示肇事车内并非如“肇事者”及乘客们陈述的4个人,而隐约看到只坐了3个人,这多出来的一个人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呢?办案民警进一步调查核实,有意识地向汤、杨、陶、周四人讲解关于交通肇事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观察其反应。此外,还走访调查,寻找目击证人,查实事发时肇事车辆内的乘员及现场情况。

  随着民警调查深入,杨某群渐感压力增大。汤某斌也是一头的雾水,本是朋友帮忙,没想“顶包”把自己顶到了“墙”上,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7月22日,杨某群深感事故责任重大,到岳麓区交警大队投案,陈述了交通肇事经过。之后陶、汤、周三人自知办了糊涂事,先后投案陈述顶包经过。

  构成逃逸保险公司将拒赔

  岳麓区交警大队大队长李泉介绍,办案民警根据相关证据材料,对“7·16”交通肇事案下达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驾驶员忽视安全驾驶、行经人行横道未让行、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泉说,杨某群持有C1型机动车驾驶证,车辆购置有30万元额度的第三责任保险,虽其驾驶证尚处在实习期内,但只要其不找人“顶包”构成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可以承担此次事故中的大部分损失,但构成逃逸以后,保险公司将会拒绝赔付。

  因肇事逃逸,杨某群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若他不找人“顶包”构成肇事逃逸,可能面临的刑罚将是三年以下或者是缓刑。“若不顶包替换,或是四人中有一人说不,陶、汤、周三人也不会糊里糊涂走进拘留所。”李泉提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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