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思想和行动自觉 坚决贯彻执行《巡视工作条例》
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徐守盛
巡视是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能不能抓好,是对党性的重要考验。党中央敢于担当、直面问题,为全党作出了榜样。湖南省委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不折不扣执行好最近重新修订并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更好发挥巡视“利剑”作用,真正让铁规发力、“利器”生威。
突出问题导向,把握巡视定位。巡视是给党的肌体做体检,能不能够、善不善于发现问题,是检验巡视工作成效、衡量巡视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尺。要围绕中央提出的“四个着力”“六大纪律”去找问题,对认识不到位的、工作不得力的、群众不满意的、不收敛不收手的,就要重点巡视。这些年巡视工作实践也证明,巡视的重点越聚焦,发现的问题越精准,震慑作用就越大,整改落实的效果就越好、越持久。如果花上几个月时间去巡视,对问题只是轻描淡写,或者整出一些坐在办公室也知道的东西,或者带回一大堆成绩经验,那巡视也就失去了意义。如果对问题“巡而不视”“视而不见”或者“见而不报”,那就更是涉及失职渎职的问题了。巡视工作必须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直接奔着问题去,让巡视“利剑”高悬问题之上,揪着问题不放。
紧扣纪律建设,深化巡视内容。纪律是不可触碰的底线,规矩是检验对党忠诚的重要标准。巡视工作要紧扣党的“六大纪律”开展监督,用好纪律这把尺子,真正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重点检查是不是履行了党章规定的职责;是不是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不是执行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是不是真正落实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还有哪些突出表现;是不是存在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对党员干部身上的小毛病、小问题,要及时提提领子、扯扯袖子,不以问题小而放过、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对存在轻微违纪行为的,要通过通报批评、警示约谈、组织处理等方式,给这些党员干部悔过自新的机会。对严重违纪特别是涉嫌违法的,要从严惩处、毫不手软。巡视的过程,就是推进纪律建设的过程,更是推动和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过程。近期,中央对湖南省委常委班子作了较大调整,就省委常委领导班子建设,省委明确提出了始终坚持讲政治、讲责任、讲担当、讲奉献、讲团结的“五讲”总体要求。这既是省委常委领导班子建设的要求,也是对全省各级领导班子的要求。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四有”等要求,切实加强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带头遵规守纪,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真正做到讲政治不含糊、讲责任不懈怠、讲担当不畏难、讲奉献不忘本、讲团结不结团,自觉担当责任使命,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各项工作。
创新方式方法,加快巡视节奏。《条例》明确,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对省区市巡视工作由指导变为领导,实行“三个不固定”(组长不固定、巡视对象不固定、巡视组和巡视对象的关系不固定),增加了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要求实现巡视全覆盖,进一步拓宽了发现问题的途径,强化了巡视权威。要对照《条例》,主动适应新规定新任务新要求,强化新举措、探索新方法、改进新方式。特别是全省目前还有148个巡视对象尚未开展巡视,实现全覆盖的任务还很艰巨。对这些巡视对象,要认真分析、统筹安排,借鉴中央“一拖二”“二合一”等有效办法,定好思路、定实措施、定准责任,加快巡视节奏。
强化成果运用,增强巡视实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更好发挥巡视在党内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就是要对巡视成果善加运用。”巡视组反馈问题要敢于亮剑、不遮不掩,一针见血、明确具体,越具体越好,让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纪检监察机关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要及时优先处置,依纪监督、从严执纪、严肃问责,并按要求及时反馈办理结果;组织部门对巡视移交的选人用人问题要调查督查,切实严明干部政策和组织纪律,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被巡视党组织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对反馈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全省今年第一轮对9个市州、2个县市的巡视已于6月全部结束,第二轮对5个市、10个县市区的集中巡视也即将结束。从巡视情况看,问题仍然不少。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各责任主体要切实把责任扛起来,加大力度、加快速度、保持强度,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成果运用到实处。对思想不重视、整改落实不力、成果运用不够的,要实行约谈,找主要负责同志说事。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震慑作用不大的,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决不放过。
随着巡视力度不断加大、震慑作用不断显现、巡视制度不断规范,既为巡视监督提供了有力武器、赋予了更大权限,也对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巡视提出了更高要求。具体工作中,注意把握好几个问题:一是“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常规巡视犹如一次全面“政治体检”,专项巡视则是对疑难杂症的“会诊把脉”,两者各有所长,必须打好“组合拳”,实行 “双剑合璧”。尤其要紧盯重点人员、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采取点穴式、巡查式、回访式等办法,节奏“短、平、快”,打法“灵、准、狠”,出其不意,让人摸不着规律,增强巡视震慑。二是“监督”与“支持”。发挥巡视监督“利剑”作用,并不是像有的同志错误认为的那样,是对被巡视党组织不信任,或者说把干部搞得灰头土脸、谨小慎微、畏手畏脚,而是要通过巡视正风肃纪,震慑少数、警醒少数,教育多数、激励多数,从而推动解决深层次问题,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为推动党的中心工作赢得人心、赢得主动,凝聚正能量、提供强保障。要始终坚持一级相信一级、一级依靠一级,寓支持关爱于监督之中,把握尺度,注意方法,实现巡视监督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三是“治标”与“治本”。对巡视发现的问题,不能就事论事、“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要加强分析、归纳、综合、判断,深入解剖麻雀,透过现象看本质,见微知著、由表及里,从个别中发现一般,从一般中找出重点,善于把普遍性问题找出来、把教训总结出来,提出治标和治本的对策建议,为推进改革发展提供“活”情况。四是“发现问题”与“查办案件”。巡视是发现问题的尖兵、前哨。《条例》规定,巡视组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一定要在发现问题与查办案件、整改落实中把握平衡,该发现的问题必须发现,该报告的情况必须报告,该移交的问题线索必须移交,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巡视,按制度、按程序、按权限办事,不能混淆职责,不能包办代替,更不允许打着巡视旗号办私事谋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