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
—分享—
来自行业主管部门、出租汽车企业、“专车”平台(互联网)企业、驾驶员、专家学者等20余名代表参与会议。
自交通运输部对外公布征求意见稿以来,社会各界热议出租汽车改革新政,此次听证会,各方代表围绕改革新政中的争议焦点积极开展讨论,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经营权是传统出租汽车矛盾的焦点所在,经营权期限不明、有偿使用、市场退出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是制约出租车行业发展的因素之一。《指导意见》中明确了,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期限制,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针对这一意见,益阳一出租汽车企业代表建议,对已缴纳的经营权费和历史遗留问题,对待方式需细化明确,进一步探讨具体措施。
近两年,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改变了出租汽车行业的格局,“专车”“快车”“顺风车”等网络约车也丰富了人们的出行方式。在提高出行效率、便捷群众出行的同时,车辆运营资质、权责不清、缺乏监管等问题也随之而来。
《管理办法》的公布将“专车”这一新业态纳入出租车管理范畴,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经营者、汽车车辆和驾驶员、经营行为、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对此,神州专车长沙分公司代表表示,《管理办法》对行业发展有着积极意义,他们表示欢迎。但感觉规定中有些条款要求偏紧,诸如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车辆的使用性质需登记为出租客运,专车报废年限与出租车一样为8年,感觉专车的车辆使用有点浪费等。
此外,出租汽车驾驶员、“专车”驾驶员、专家学者代表也就各自观点发表了意见。如何在满足群众出行多样化需求的同时,促进行业发展;如何加强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监管;如何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等问题得到了广泛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