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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不再开具婚姻证明,可公积金提取需要这个证明,该怎么办?”近期,有不少网友在红网发帖,为办理“单身证明”感到苦恼。
处于单身状态的市民进行公积金贷款、提取等是否还需“单身证明”?带着网友的疑问,记者先后采访了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湖南省住房公积金热线的工作人员表示,自从民政局不再开具未婚证明以来,省直单位公积金用户可用《婚姻状况承诺书》来代替此证明,市民只需在承诺书签字即可。
“市直单位公积金用户,暂时可以用户口本来代替未婚证明。”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热线工作人员则表示,在9月份民政局出示文件后,长沙市的公积金贷款、提取等就不需要这个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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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6日,民政部新闻办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为落实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民政部近期与教育部、住建部、银监会等部门沟通并达成一致:除对涉台和涉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等9国的公证事项外,群众将无需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即俗称的“单身证明”。
9月21日,长沙市民政局转发了相关通知,明确从22日起,长沙各婚姻登记处将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