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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日,根据群众举报并接到市作风办转办函,反映县供销联社主任刘某违规操办乔迁酒宴一事,县纪委监察局当即成立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依纪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查处。
经查,2016年2月2月,刘某为女儿刘某、女婿黄某在安仁县在水一方小区购买的商品房举办乔迁酒宴。酒宴设在县在水一方小区内,设席共17桌左右,刘采取委托同事邀请等方式,邀请县供销联社部分职工及亲属以外人员参加乔迁酒宴,并收受礼金。另查实,刘某存在多次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刘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中央、省、市、县委三令五申的禁令下,顶风违纪,其行为违反了湖南省纪委《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2月16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刘某的违纪行为进行停职检查,予以党纪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