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村级财务要做到财务计划、收入、支出、资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农民承担的各项费用、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发放等内容的公开,包括向村民公开和在《阳光三农网》等相关网站公开。财务记录真实全面,财务公开详细易懂,财务监督关口前移。并将对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村级财务公开中出现的违纪问题,县纪委将及时介入调查并从严查处。
县纪委要求,各乡镇和各职能部门要从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出发,切实抓好村级财务工作公开民主化,让村民摸清“家底”,了解“家情”,促使村(居)民委员会,正确、合理理财,充分发挥村级现有资产资源经营效益,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来源:红网
作者:刘洪波 陈水荣 彭志凌
编辑:刘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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