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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黄标车提前淘汰有补贴 今年十月前淘汰补贴额度最高

来源:红网 作者:张珍 周可 编辑:王娉娉 2016-05-20 17:11:38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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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5月20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张珍 通讯员 周可)今日,时刻新闻记者从长沙市环保局获悉,《长沙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实施办法》(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出台,并从即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根据《办法》,黄标车指达不到国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汽油车(主要是指2000年7月1日以前上牌的轻型汽油车,大多使用化油器)和达不到国Ⅲ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主要是指2008年7月1日以前上牌的轻型载客类柴油车和重型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摩托车、低速货车。
  
  黄标车提前淘汰是指黄标车所有人将使用年限内的黄标车交售到正规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提交该黄标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单》,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理注销登记。同时,《办法》明确达到或超过《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规定使用期限的黄标车不予享受补贴。

  补贴按照“先淘先补、先淘多补”的原则设定基准,根据淘汰时间等条件分别按基准标准100%、80%、60%和40%的标准予以差别化补贴,今年10月1日前提前淘汰的享受补贴额度最高。补贴资金采用“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网上进行申请、审核及发放;同时,在市政府和9个区、县(市)政务中心共设置了10个补贴资金申领服务窗口,专门受理线下补贴资金的申请、审核,方便车主申领补贴。
  
  补贴范围:
  
  在2014年12月10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淘汰黄标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财政补贴:
  
  1、在长沙市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
  
  2、未到使用年限的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均可享受办法补贴。
  
  非长沙市登记注册的、财政供养的、机动车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因自然灾害、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灭失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黄标车和达到或超过使用期限的六类黄标车的淘汰,不享受补贴。
  
  长沙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标准(基准):
  
  1、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2000元;
  
  2、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8000元;
  
  3、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4、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3000元;
  
  5、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1000元;
  
  6、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7000元;
  
  7、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3000元;
  
  8、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2000元;
  
  9、报废1.6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3500元;
  
  10、报废1.6升(不含1.6升)及以下排量轿车及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人民币2500元。
  
  申请淘汰的黄标车会根据车型、使用年限和申请报废淘汰时间等条件,按照递减的标准给予差别化补贴:
  
  1、第一阶段(2014年12月10日—2016年9月30日)期间申请淘汰的车辆,享受基准标准的100%;
  
  2、第二阶段(2016年10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申请淘汰的车辆,享受基准标准的80%;
  
  3、第三阶段(2017年1月1日—2017年6月30日)期间申请淘汰的车辆,享受基准标准的60%;
  
  4、第四阶段(2017年7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申请淘汰的车辆,享受基准标准的40%。
  
  黄标车的淘汰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核发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单》上签注的“交车时间”为准。
  
  申请补贴资金应当提交以下资料(网上申报需提交相关材料的电子档):
  
  1、长沙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单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书(营运黄标车还需出具由注销《道路运输证》的交通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提供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书面委托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与机动车所有人同名的个人银行储蓄存折(复印件);与车辆注册单位同名的单位基本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5、凡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单位法人)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身份认定。黄标车所有人携带相关资料将车辆交售至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办理报废手续时,由环保部门现场审核该车辆是否为“黄标车”;符合条件的黄标车所有人现场填报申请表,市环保部门认可签章。在《办法》实施前已提前办理报废拆解等相关手续的黄标车,可在长沙市环保局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填报申请表。
  
  2、淘汰认定。商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对淘汰黄标车回收拆解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申请报废的车辆使用年限进行审核,对回收企业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单》签章认可。
  
  公安部门按照职责,核定车辆类型、办理注销登记、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对填写申请表并已办理注销报废的,予以审核认可签章。
  
  如属营运车辆的,出具由注销《道路运输证》的交通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3、补贴认定。黄标车所有人到服务窗口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环保部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核实申请材料并整理成册,以10册为一个批次,分批向市财政部门报送财政补贴资料进行复查。
  
  4、补贴审核。财政部门在收到分批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规性复审,将符合条件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拨付至市环保部门账户。
  
  5、补贴发放。环保部门在收到拨付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后15个工作日内,依据申请表信息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审核合格且符合补贴条件的黄标车所有人的银行账户。
  
  相关链接:
  
  长沙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领窗口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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