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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传统出租车价格将逐步推行政府指导价

来源:红网 作者:刘玉先 周王宁馨 卢杨屾 编辑:刘飞越 2016-10-27 15: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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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长沙市出租汽车改革相关政策新闻发布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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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10月27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刘玉先 实习生 周王宁馨 卢杨屾)出租车作为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一直以来都受到各方的密切关注。

  今天下午,长沙市出租汽车改革相关政策新闻发布会召开。会议下发《长沙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全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明确传统出租车坚持期限制管理、经营权无偿使用的基本监管原则,并将深化传统出租车利益分配、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改革。

  本次征求意见起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7日至2016年11月15日,市民可通过信函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邮寄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一段269号,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出租车行业改革办公室,邮编:410016。电子邮箱:cssczcgg@163.com。

  出租车经营权实行有期限管理 每轮5年

  自2016年5月1日起,长沙市城区出租汽车行业停止收取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实行经营权无偿使用。

  《意见》明确,一次性缴纳有偿使用费获得经营权且经营期限尚未用完的,按照投入资金、剩余时间折算出相应的余额,予以退还。有偿使用费退还后,原核定经营期限不变。

  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有期限管理,每轮期限为5年。经营权期满后,以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作为主要依据,优先再配置服务质量优良的经营者。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或协议约定收回经营权。

  出租车价格将逐步推行政府指导价

  《意见》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调,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因素,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鼓励经营企业通过互联网技术,积极探索按单提成或按班费制结算的新型利益分配机制。

  巡游车(即传统出租车)实行政府定价并逐步推行政府指导价。综合考虑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和结构;建立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作价规则、完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办法,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

  加快传统出租车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引导巡游车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供运营服务,推广路面扬召、站点候客与电召预约相结合的运营新模式,减少车辆空驶。支持巡游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

  依法开展以乘客投诉、第三方测评、安全营运为主要内容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巡游车经营者,取消经营资格。对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不稳定责任事件、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等情形,按有关规定收回对应车辆的经营权。

  逐步向县市区下放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权限

  《意见》提出改革行业监管体制,长沙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能放则放、应放尽放的要求,逐步向各县市区下放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权限,进一步完善属地管理、市区联动、市级指导的出租汽车行业监管体制。

  同时,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辖区内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的监督检查,依法实施出租汽车市场稽查、行政处罚和查处非法营运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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