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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销售仿冒苹果手机 17名团伙成员获刑

来源:红网 作者:盛俊杰 王梓权 编辑:刘惟烜 2017-03-28 10: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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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3月28日讯(通讯员 盛俊杰 王梓权)利用网络销售仿冒苹果手机的17名团伙成员,经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于3月27日对其以犯销售伪劣产品罪作出一审判决,王某、邓某某等17人分获6年至6个月的有期徒刑(其中11人为缓刑),并处120万元至9万元不等的罚金。

  王某、邓某某等人,除其中1人家住河南省泌阳县外,其余均系湖南省各县市“80后”“90后”人员。2015年4月至11月期间,王某、邓某某等人在长沙市开福区伍家岭天都大厦和建鸿达大厦等地租房,通过网络,将仿冒的苹果手机作正品苹果手机销售牟利。他们将一种价值仅400-500元的外包装与正品苹果手机一模一样的山寨机,以1380-1880元的价格销售。据统计,他们一伙在建鸿达和天都两座大厦销售总额为2719860元。仅王某、邓某某两人经手销售的金额就有1949920元,其他人员经手销售的金额不等,最少的也有16万余元。

  他们首先在宾馆租赁办公场地,接着以“猫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名义招聘员工,并分为行政部、话务部、物流部。然后,付费在百度网站上添加标题为“苹果手机秒杀”的广告,引诱客户点击。客户在点击该广告链接时,便会被要求其填写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资料。该公司获取客户信息资料后,便由话务员以香港某公司的名义与客户联系,告知其“秒杀”成功,该手机是“港行”正品手机,货到付款。客户收货以后,该公司业务员便会“及时”编造种种虚假理由继续蒙骗客户,直到客户付款给快递公司为止。一旦诱使客户付若干款项,便不再理睬。

  2015年11月17日,公安机关根据相关线索,在长沙市伍家岭建鸿达大厦和天都大厦将王某、邓某某等17人抓获,查获电脑主机32台、手机7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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