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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政新实践·湖南篇】湖南勾勒美丽集镇建设蓝图 部分集镇享“县级待遇”

来源:红网 作者:刘玉先 编辑:杨洁 2017-04-20 1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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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4月20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刘玉先)作为承担农村一定区域经济、社会、文化、公共服务、居民聚居以及非农产业等职能的小城镇,集镇建设一直备受关注。

  集镇建设如何才能“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怎样才能更好地统筹城乡发展?今天,《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集镇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出台,在“硬件”“软件”建设方面均给出了具体要求。

  按照计划,到2020年,湖南要创建一批中国特色小镇和培育建设一批湖南特色小镇。基本建立集镇科学合理建设发展机制,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美丽宜居的发展格局。

  “硬件”建设,不仅实用也要留住“美好记忆”

  在提高集镇综合承载能力等硬件建设方面,《意见》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比如:经过集镇的干线公路应尽可能绕开集镇建成区。加快推动集镇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基本实现所有集镇公共交通直达。

  城市、县城周边的集镇,尽可能将污水接入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启动重点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行动计划,至2018年,实现重点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开展县市区统筹集镇污水处理试点。到2020年,全省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严格管控集镇内零星分散建设住房。集镇内以多层建筑为主,推广建筑节能。严格执行住房建设户(套)用地与建筑控制标准,集镇内单户独栋式村民住宅建筑占地面积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中心城区人口100万以上的大城市周边应选定一批重点集镇,加强与大城市的规划和功能配套,逐步发展成卫星城镇。有条件有基础发展特色产业、商贸旅游以及承接产业转移的集镇,要发挥优势,向专业特色集镇发展,促进就地就近非农就业。

  同时,在集镇整体建设和改造过程中,《意见》明确对原始风貌及文物的保护工作。要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传承,保护好核心历史街区、文物建筑和有价值的传统民居,按规划控制其周边环境和建筑风格,加大传统建筑集中连片区整治力度,加强生态保护和园林绿化建设,依法加强文物保护工作。

  “软件”建设,部分集镇可享“县级待遇”

  如何保障集镇道路、污水、住房等方面的建设,对此《意见》从简政放权、投融资、财政等方面都提出了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扩大乡镇在规划建设、产业发展、财税支配、社会治安、户籍管理、民生事业等方面的管理权限,增强集镇发展的内生动力。参照国家经济发达镇相关政策,依法赋予镇区常住人口规模超过1万人且发展条件好的乡镇以及全国重点镇、省级示范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制定湖南重点镇行政审批下放清单,所有下放、委托给上述乡镇的审批事项,一律进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

  鼓励社会资本通过PPP等模式参与集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公共服务和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优先考虑若干集镇打捆的形式,拓宽集镇建设投融资渠道。启动集镇生活污水处理收费试点。鼓励在有条件有基础的集镇设立集镇发展基金、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支持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

  适当增加省新型城镇化引导资金总量,每年从新型城镇化引导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支持省级示范集镇和其他重点集镇建设。发挥资金整合效益,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各级政府及部门投入集镇建设的资金整合方案,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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