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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全力推进贫困村小额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

来源:红网 作者:刘三祺 编辑:于佳丽 2017-05-17 16: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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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绥宁县分站5月17日讯(通讯员 刘三祺)近日,笔者从湖南省绥宁县扶贫办及住建局获悉,绥宁县全力推进贫困村小额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已全面打开。

  基础设施建设是农村民生建设的重点内容,是贫困村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湖南省贫困验收统一推出“两个确保、两个完善”的标准,“两个完善”,即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公共服务基本完善。为此,绥宁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了全力推进贫困村小额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将其纳入2017年“农村重点民生建设十大会战”项目之一。

  贫困村小额基础设施建设,是指组建县小城镇公司,动员和组织贫困村参股,采取股份合作、承包分红的办法增加农民和村集体收入,小城镇公司作为市场主体,按照市场方式规范运营。该方法能有效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效益,要求充分利用和发挥村级组织优势,使用县本级财政或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参与技术要求不高、单个项目资金量不超过30万元的小额项目,如通村(组、院)道路、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简易建(构)筑物、人饮工程、砌筑物等项目。以实现增加农民收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的目的。

  全县各贫困村由驻村工作队和乡镇审核把关,县小城镇公司汇总,出台了全县贫困村小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绥宁县目前有85个贫困村开展小额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按合并前的100个贫困村每村安排30万元,加上自筹资金55万,用于小额基础设施建设,全县共需投入3055万元。

  当前,全县已完成了县小城镇公司的股东变更等办理工作。并就贫困小额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目标、运营模式、项目建设内容、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资金结合和管理、相关工作要求等进行了规定。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初步制定了《绥宁县贫困村小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暂行)》《贫困村小额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贫困村小额基础设施建设内部承包合同》《贫困村小额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流程》等文件。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贫困村小额基础设施建设由县小城镇建设公司总承包,各贫困村作为股东可从小城镇公司内部承包,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既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采购主体,县采购办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办好采购手续后由各乡镇与县小城镇公司签订合同,由县小城镇公司总体承包。县小城镇公司要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质量、技术、安全等方面的巡回监管。

  目前,绥宁县贫困村小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正在铺开,给贫困村发展夯实了基础,为全县85个贫困村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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