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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贺力平 李博偲
【判决结果】
一时大意将钱汇错了账户,相信不少人做过这种“糊涂事”。如果对方拒不承认收到款项,该怎么办?其实只要证据充分,钱还是能找回来的。6月15日,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一审判决被告周某全额返还5万元给汇款人欧某。
【案情回放】
今年1月25日,原告欧某用某银行手机软件转账,一不小心把5万元转到了素不相识的被告周某在江苏某银行开户的银行卡里。2月6日,欧某向居住地公安机关报案,被告知不够刑事立案条件。几经周折,欧某找到周某,要求其将汇入账户的5万元返还给自己,却遭周某以各种理由拒绝。无奈之下,欧某上法院起诉,要求周某返还自己汇错的5万元。
【法官说法】
审理此案的王芳法官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原告欧某与被告周某无合同、侵权等法律关系,欧某用手机银行转账时不慎将钱款误转入户名为被告周某的银行账户,周某理应及时予以返还。周某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温馨提示】
俗话说:“份外之财不可得,不义之财不可取。”意外收到汇款,在确定款项不属于自己的同时,应及时与银行、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尽快找到汇款人,归还款项。对于汇款的一方来说,无论是通过手机、ATM机还是银行柜台,都要仔细、反复核对汇入账户的信息,避免出现失误,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