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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长沙8月19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通讯员 盛俊杰 谢新祥 实习生 刘永强)驾着小车专程从湖北省红安县来长沙进行强奸、抢劫犯罪的吴某某、吴某,于8月17日被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抢劫罪批准逮捕。
吴某某、吴某均为90后青年,家住湖北红安县高桥镇。7月初,吴某与吴某1(在逃)合谋出去抢“小姐”的钱。于是他们购买假车牌、手铐眼罩、绳子等作案工具。7月9日19时,吴某某、吴某乘坐吴某1驾驶的一台套牌小车来到长沙。三人通过微信联系到受害人邹某,在某酒店门前将其骗上车后,用手铐将邹某铐住,眼罩遮眼,持刀威胁等将其控制。随后三人在车上对其实施强奸,并威逼邹某向朋友借钱,后在邹某以自杀相迫的情况下才作罢。车行至雷锋镇附近,3人抢劫了邹某150元现金和1台苹果手机之后遂将邹某推下小车。
7月15日,吴某某、吴某在老家湖北红安县被公安机关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