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0月23日讯(见习记者 陈新 通讯员 易丽平)秋冬季节是污染天气高发季。今天,长沙市发布《2018年长沙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迎战特护期大气污染。《方案》要求在10月16日至2019年3月15日特护期期间,采取多种严格举措,将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每立方米72微克以下,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0%以上,重度污染天数同比下降30%以上。
《方案》提出,要重点严控扬尘污染,加强移动源和非道路移动源管控,深化工业污染源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车用油品监管,严控渣土污染,严禁露天焚烧秸秆,严管高排放车辆排气污染。同时,建立长株潭及传输通道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合作方式,与株洲、湘潭建立会商机制。对水泥、砖瓦、有色等行业,实施错峰生产与差别化管理。
如长株潭三市之一空气质量预测将达到中度、重度污染或位列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倒数第10位,京津冀地区及河南、湖北等省已发出橙色及以上预警,长沙将采取10条硬措施,包括所有施工工地停止施工、渣土停止运输,京港澳高速长沙城区段沿线喷雾降尘装置全面开启等。
《方案》还提出,当预测AQI(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2天、3天、4天及以上时,分别启动黄色、橙色、红色预警。黄色预警期间,除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及停产、限产外,将对使用国Ⅰ、国Ⅱ排放标准汽油车实行交通限行措施;橙色预警期间,24小时在“四桥两隧”(福元路大桥、银盆岭大桥、橘子洲大桥、猴子石大桥、湘江营盘路隧道和南湖路隧道)对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红色预警期间,启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京港澳高速部分路段实行分流。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陈新 易丽平
编辑:向宏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