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2月28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李)日前,长沙市出台《关于推进公租房货币化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长沙将实行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推进公租房货币化保障的广覆盖,完善公租房货币化保障退出机制。《意见》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哪些对象可以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根据《意见》,符合条件的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需求,自主选择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其中一种保障形式,鼓励其选择租赁补贴保障形式。
公租房现行租赁补贴标准为28元/月/平方米,人均保障面积为15平方米,一个家庭保障面积总和不超过60平方米。
对困难程度不同的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梯度补贴,低保、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平方米租赁补贴分别为租赁补贴标准的90%、80%和50%,即:25元/月/平方米、22元/月/平方米、14元/月/平方米;每户每月补贴金额不足300元的,补足至300元。
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租赁补贴标准为14元/月/平方米。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4个月。
来源:红网
作者:刘李
编辑: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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