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3月1日起施行
新聘用工作人员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长沙晚报讯(全媒体记者 周小华)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湖南修订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推进岗位设置工作制度化。记者昨日获悉,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事业单位(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新聘用工作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外,都要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
报名时间不少于3天
《办法》指出,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单位组织实施;省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原则上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也可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单位组织实施。市州、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以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也可以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单位组织实施。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招聘方案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统一在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可以同时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媒体上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以报名应聘。报名可以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不少于3天。
专业设置须与招聘岗位相匹配
《办法》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科学合理设置招聘条件,不得设置指向性或与岗位无关的歧视性条件。专业设置须与招聘岗位相匹配。原则上应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同一岗位可以设置一个或多个相近的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也可以按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对没有专业要求的招聘岗位,可以设置为专业不限。专业名称要准确、规范,具体可以参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考录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也可以参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在招聘公告中明确相应的专业参考目录。
《办法》还就招聘计划和招聘方案、报名和资格审查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办法》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周小华
编辑:李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