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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4·30”城区交通肇事逃逸案告破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刘小满 陈定洋 编辑:康晓乔 2013-05-10 11: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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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 刘小满 陈定洋)4月30日凌晨2时20分左右,在常德市城区人民西路聚宝加油站附近路段发生一起将人撞成重伤(经抢救不治身亡)逃逸的案件。经过3天3夜的紧张工作,市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锁定了肇事车辆和肇事违法嫌疑人,迫于法律强大的压力,滕某于5月3日在家属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

  4月30日凌晨3时11分,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路旁三轮车被撞翻,伤者已被送往医院,肇事车趁着雨夜逃离现场。由于是路人发现报案,事故发生时间无法准确确定。民警通过在现场找到的被撞碎片比对分析,肇事车是一辆黑色机动车。

  5月2日上午,民警经过走访确定肇事车是一辆黑色的轻型货车,车型锁定在天马风驰、富迪、新凯、大迪几种型号车上。负责调阅监控视频的民警,在反复浏览监控画面后发现,4月30日凌晨2时30分左右有一辆疑似肇事嫌疑的黑色小货车路经发案路段。但由于是雨夜,车型和牌号无法辨别清楚。民警随即通过交警部门信息平台,将本地上户的380多台与此情形基本相符的机动车信息调出。下午4时左右,民警经过再次筛选,发现桃源县陬市镇高湾村的滕某所有的轻型货车有重大嫌疑。

  当晚8时左右,当专案组民警叫开滕某家门时,一辆停靠在其家堂屋里的轻型货车映入民警眼帘。小货车车头部受损。根据碎片再次比对,民警判断,这就是他们苦苦寻找的那辆肇事嫌疑车辆。此时,滕某并不在家。民警与滕某家属耐心宣讲了政策法规,对其家人的情绪进行了安抚,希望尽快发动家人及朋友寻找到滕某,要其尽快投案。5月3日7时左右,滕某在家属的陪同下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滕某已被刑事拘留。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刘小满 陈定洋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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