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2日讯(通讯员 陈湘 黄先竹 记者 蒋剑平 戴勤)从今年5月起,新邵县对集体山林全面封山育林20年,即对国有林场以外的所有集体山林以及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省级生态公益林,实行全面封山育林。
新邵是省重点林区县,森林覆盖率达55.3%。为建设生态宜居、风景宜人、环境宜业美丽新邵,加大森林建设、保护力度,该县将封山育林作为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制订了全面实施封山育林工作方案。规定封山育林期内,除火烧等灾害材和造林清山材外,集体林地禁止一切林木采伐。力争到2033年,全县林地保有量保持在156万亩,森林保有量在152万亩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48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60%。
据悉,新邵县封山育林面积约为101万亩。为将封山育林工作落到实处,该县采取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块的管理办法,签订封山育林责任书,落实封山育林工作任务。全面实施封山育林期间,县政府每年将封山育林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用于封山育林和造林奖励。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查处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挖等违法行为。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蒋剑平 戴勤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