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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醴陵一江西籍中年惯偷专偷病人救命钱

来源:株洲晚报 作者:洪会强 陈奇 编辑:康晓乔 2013-05-20 14:25:25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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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掌握的监控画面显示,该男子就是嫌疑人易发
记者 洪会强 摄

  一名今年51岁的江西男子曾在湖南株洲醴陵市湘东医院的病房内,趁病人熟睡之际将其救命钱盗走,后被法院判刑10个月,出狱后,竟还到同一家医院病房内继续盗窃,被抓后也没有一丝悔意。昨日,记者从醴陵市警方处了解了此案详情。

  报案:奶奶2000元救命钱在病房内被偷走

  5月3日上午9点,醴陵当地人小芳(化名)来到该市来龙门派出所报案,称自己的奶奶在湘东医院肝胆科病房内,被人偷走2000元住院费。

  “小偷太可恶了,医院病人的钱他也偷。”昨日,小芳在电话气愤地说,她家里的经济情况不太好,“那可是奶奶的救命钱”。

  接到报警后,来龙门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展开调查。医院监控画面显示,一名中年男子进入小芳奶奶的病房,不到一分钟时间内拿着一件衣服出来了。而且该男子进出病房时东张西望,看到走廊内没人才行动。

  今年4月,警方曾接到两起类似报警,同样发生在湘东医院,数名患者被盗财物共计5000多元。

  抓捕:民警蹲点守候,嫌疑人落网

  针对湘东医院系列盗窃案件的发生,民警把该医院从4月份到5月份以来所有监控视频全部调取出来,通过查看分析,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易发(化名),江西萍乡市人,今年51岁。

  民警还发现,早在2011年5月到2012年2月期间,湘东医院就发生过十几起针对病人的盗窃案件,涉案价值12300多元,而犯罪嫌疑人正是易发。

  当年,他被抓后被判刑10个月,今年3月刚刑满释放,没想到,他居然再次回到醴陵市湘东医院干“老本行”。

  警方估计易发还会在湘东医院动手,遂在湘东医院蹲点守候。果然,5月10日,易发再次出现在医院,正准备再次实施偷窃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被抓后,易发交代,自己没什么文化,出狱后还找不到工作,经济条件不好,所以选择再次盗窃,“我之前在湘东医院偷过,对这里比较熟悉,所以选在这里下手。”

  “他的供述中,始终没有表现出对自己行为的悔改之意。”来龙门派出所副所长袁军民说。

  手段:装病人和其他患者家属套近乎

  易发是如何屡屡得手呢?据他交代,秘诀就是装熟。

  每次,易发进入医院时,都穿戴破烂,且装成一副生病的样子。发现有人看完病准备住院后,他就有意和病人家属套近乎。当病人家属说出具体病情后,他就会说自己也有类似的病症,准备住院治疗。正是利用这招,他能马上跟病人家属套上近乎进行深入交流,让人放松警惕。

  当病人家属离开后,病人一般都在病房内休息,而易发会继续和病人交流一会才离开。其实,这是他使的障眼法,目的是让医护人员误以为他是病人家属。待锁定的目标睡觉后,易发再次返回趁机盗窃钱财。

  就这样,易发多次在湘东医院盗窃病人财物成功。

  延伸阅读

  盗窃病人“救命钱”

  将被严惩

  袁军民介绍,不少病人在医院就诊时,由于对随身物品保管不善,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所以在医院看病就医时一定要做好防范,多加小心。

  盗窃病人“救命钱”将被严惩,2013年4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对在医院盗窃“救命钱”进行严惩。司法解释第一条介绍: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本报法律顾问聂炜律师表示,易发的盗窃行为构成“数额较大”,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来源:株洲晚报

作者:洪会强 陈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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