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机正在对超期未处理机动车及非机动车进行强制销毁。许晓 小刘军 摄影报道
本报讯(记者 小刘军 实习生 宋宁宁)大型挖机伸出铁臂来回倒腾,一辆辆车瞬间被销毁碾压成废铁……根据相关法规,经市政府批准,由市财政部门监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昨日依法对去年10月31日以前扣留的超期未处理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共8482辆进行强制销毁。其中电动车4524辆、二轮摩托车3408辆、三轮车509辆、汽车41辆;对扣留的非法拼装改装的18辆机动车,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上午9时,记者在芙蓉区事故车辆滞留场看到,将被强制销毁的8482辆车一排排停放在停车坪内,大多已锈迹斑斑。工作人员将车辆的车牌号和发动机号等核对完毕后,一辆黄色挖掘机驶入停车坪,伸出长臂重重砸向小车顶部,小车瞬间就被砸成了一堆废铁。“在报废处理之前,交警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废车辆进行了逐一核对和拍照,建立了详细的报废车辆台账,并全程进行监督,防止报废车辆流向社会。”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徐波跃说。
交警部门提醒驾驶员:车辆的驾驶人或所有人,在车辆被查扣后,需尽快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凡暂扣之日起15日内没有提供合法证明,也没补办相应手续,经公告3个月后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据了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车辆因违法被交警部门扣留后,请驾驶人携带强制措施凭证及相关证件资料,到相应的交警大队处理。被扣机动车者请携带驾驶人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单据(未注册登记的请带车辆来历凭证及合格证,无驾驶证的请带身份证),非机动车主请携带驾驶人身份证、行车证(未备案登记的请带车辆来历凭证及合格证)。
疑问1:销毁查扣的电动车和机动车是否合法?
“这么多车子砸了真可惜,这样做合不合法啊……”在现场,隔着围墙围观的一名路人提出质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科长任培罗回应称,销毁查扣的电动车和机动车辆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可依法处理。强制销毁机动车是交警部门执法的一项常态工作。
疑问2:待销毁或者已销毁的处理车能买吗?
“绝对禁止报废机动车整车以及发动机、转向器、变速箱、前后桥、车架这些报废汽车的 ‘五大总成’和拼装车进入市场交易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交易。”任培罗介绍,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禁止拼装车和报废汽车上路行驶。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宋宁宁
编辑:张广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