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洪会强 通讯员 郭秀峰)一个17岁的少年,因为父亲不给上网费,他用木棍将父亲打伤。近日,株洲醴陵市检察院在调查案件后,对嫌疑人免予起诉,并联系了一份当学徒工的工作,让其改过自新。
今年17岁的李强(化名),从小父母离异,一直随父亲一起生活。去年,初中毕业后,李强一直待在家中,没有出去找工作,除了网络,很少与外界接触。
李父年过半百且体弱多病,家中无经济来源,李强多次为获得上网费用与父亲发生争吵。今年1月9日,李强因不满父亲不拿钱给他上网,用木棍将父亲打伤。
李强的邻居知道后报警,当地警方将李强刑事拘留,并报检察院批捕。李父得知儿子将面临牢狱之灾后,多次到醴陵检察院求情,希望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经过审查后,李强认识到了自己的罪行,办案人员建议依法对李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为促进他更好的改过自新,检察院专门请李强的父亲、所在村委会干部及3名检务公开评议员专题召开了一场附条件不起诉听证会。听证会上,李强当场向他父亲道歉。
为了使李强以后生活有着落,检察官还帮他联系工作。5月16日,检察院已经帮他联系到深圳某工厂当学徒工的工作,李强非常感动,说:“谢谢你们,我一定改过自新,好好工作,孝敬我爸。”
名词解释
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某些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自身状况、公共利益以及刑事政策的需要,设立一定的考验期,期满后根据考察情况,对其作出不起诉或起诉决定的一项制度。
来源:株洲晚报
作者:洪会强 郭秀峰
编辑:康晓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