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兴东 通讯员 何鑫)5月29日上午,株洲市两级法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宣传贯彻落实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的活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力量参加活动。
根据决定,株洲市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实行执行信息录入信用征信系统制度。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通知相关机构录入单位或者个人信用征信系统,供有关单位查询、参考。而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之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相关机构变更有关信息。
目前,株洲市两级法院围绕民事执行工作,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通司法信息查控网,并率先建立执行工作短信平台。全市已初步建立市人大监督、市委政法委组织协调、人民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联动工作长效机制。
市领导刘柏生、何剑参加活动。
来源:株洲日报
作者:杨兴东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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