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开始,辰溪县对全县30个乡镇和78个县直正科级行政事业单位实行1200分综合绩效考核,乡镇按工作情况和管辖范围分为大小两类,县直单位根据法定职责或主要行政职能分为党群、经济发展、行政执法及司法、社会管理和综合服务五大类。考核按照“尽量量化、一个单位一套指标”的原则,从经济发展、党的建设、文明创建、生态建设、民主法制和社会管理六个方面设定指标及分值,对乡镇和县直单位进行综合考评。
今年,辰溪县综合绩效考核在延续了上年度涵盖的六个方面内容基础上,突出了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
为民办实事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四个一票否决”等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对考核为一类单位除了物质奖励外,干部提拔优先考虑,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时评优指标可提高15%;对考核为末位的单位,免去其党政主要领导职务;对连续两年排名后3名、连续3年排名后5名的单位,免去其党政主要领导职务;被评定为三类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不能评先评优,两年内不能晋职晋级,且扣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绩效工资,单位干部职工不准发年终奖金。
(米承实 米久芳 黄孟军)
来源:怀化日报
作者:米承实 米久芳 黄孟军
编辑: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