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综合讯 据常德日报消息(通讯员 罗红丽)今年来,桃源县司法局以制度建设为抓手,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诚信体系,增强了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树立了法律服务行业新形象。
一是建立执业信用公示制度。将县公证处、县法律援助中心、各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的执业证号、收费标准、业务范围、人员照片及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在县司法局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予以公示。二是建立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制定完善法律援助案件、法律事务办理、公证办证流程和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定期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对质量不过硬、投诉不查处、服务不到位的案件给予点评、通报。三是建立执业诚信档案制度。今年对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了重新整合,1个所因不达标而被撤销,对基层法律服务所重新进行了资信审核,完成了机构登记和税务登记,真正实现了收费、受案、委托“三统一”,对投诉多、处理不到位的1名法律工作者暂缓注册。四是完善执业准则机制。完善《基层法律服务所及人员管理办法》,深入开展优秀法律服务所流动红旗评选及十佳法律工作者评选活动,完善《律师行为准则》和《法援案件办理办法》,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从案件受理时间、案件质量、案件办结归档及办案补贴等方面加以规范。五是完善投诉查处机制。对于投诉案件,明确查处责任,实行所主任负责制,所主任为投诉案件第一责任人,对投诉案件应在20个工作日内查处完毕并上报查处结果,做到妥善处理,案结事了。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罗红丽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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