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凌波)日前,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傅剑威等26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进行了宣判,被告人傅剑威被判有期徒刑十八年。
傅剑威等26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继审判“天上人间”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之后审理的又一个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经该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傅剑威为了牟取非法利益,称霸一方,先后纠集与其歃血为盟的“老兄弟”被告人刘艺等人及其“直接小弟”被告人李玉国、唐荣平、刘阳等人,逐步形成以其为组织者、领导者的较稳定的犯罪组织。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凌波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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