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9日讯(记者 唐爱平)在抽水马桶水箱里放上一瓶水,可以节水;在门窗玻璃上贴上隔热膜,可以节电;装上风光互补路灯,既节能又环保……近年来,我省公共机构节能降耗新招频出,效果非凡,在全省节能降耗中起到了引领和示范作用。
“无水不永”、“少用一张纸,多增一片绿”。6月19日记者在省卫生厅办公楼一楼大厅看到这样的宣传牌。“通过节能行动,不仅能耗下降,更重要的是节能理念深入人心。”省卫生厅副巡视员易冬华告诉记者。作为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省卫生厅机关和各二级机构近年纷纷加大节能技改力度,锅炉房和烟道余热回收、LED照明系统改造、建筑外墙保温、中央空调循环水泵节能技改等节能新技术得到广泛应用。
宁乡县行政中心已成为全县行政机关节能降耗的样板。会议中心楼顶安装有装机容量52千瓦的光伏并网电站,每年可节电12.7万千瓦时;后勤服务中心太阳能热水系统,取代原来的电、油热水系统,每年节约费用10万元以上;机关食堂的锅炉、灶具都进行了节能改造,燃料燃烧效率大大提高。
宁乡节能示范工程还向事业单位延伸。该县投入近400万元,完成了宁乡一中太阳能路灯、空气能热水器和雨水采集系统等节能项目建设;该县还在坝塘镇、巷子口镇、花明楼镇等乡镇政府机关以及宁乡四中、县中医院、县精神病医院等事业单位,大力推广生态能源和节能产品,带动了全县800余家公共机关节能降耗。
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我省公共机构节能效果明显。据统计,2012年,全省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为208.05千克标煤/人/年,比上年下降4.26%;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为8.48千克标煤/平方米/年,同比下降3.63%;人均水消耗量同比下降4.84%,人均电耗同比下降2.89%。
这些年,我省还先后制定了目标管理考核、能耗统计、节能示范单位创建、节能专项资金管理等20余项制度法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唐爱平
编辑:王津